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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增强凝聚力、战斗力,努力创造和谐班子,在工作中做到勇于改革,积极进取,实事求是,清正廉洁,顾全大局,团结奋斗。规定如下:
1、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必须同中央保持一致,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、市、县的决议、政令。在具体工作中,要结合县情,从实际出发,敢于和善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。
2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,逐步完善以自学为主,集体讨论为辅,边学习、边调查研究、边指导工作的制度和方法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,不断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。
3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。凡属重大问题,都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。集体决定了的事情,必须坚持执行,不准各行其事。凡应由个人分管负责的事情,要勇于负责,不推不拖。要讲求工作效率,提高工作质量,多办实事,不说空话。
4、严格要求自己,清正廉洁,为全局同志做出表率。要严格遵守政纪法规,秉公负责,不搞特权,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、接受馈赠或获取不正当收入。在人事工作中,要坚持标准,坚持原则,从工作需要出发,用人公道,按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程序办事。在作风上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不讲排场,不摆阔气,不用公款吃喝玩乐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。要教育子女、家属、亲友不搞特殊化。
5、增强班子的团结。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、体谅、支持和配合,一切从党的事业出发,顾全大局,维护团结。要令行禁止,步调一致。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发表,允许保留,但不得影响工作。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。在班子内,努力形成一种团结、严谨、和谐、进取的政治局面,把班子建设成团结一致、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。
6、班子成员要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。不仅抓好自己分管的行政工作,同样也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思想政治工作。主管和分管要密切配合,共同努力把机关的党风、政风建设好,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,充分调动全局同志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7、主动接受全局同志的监督。要谦虚谨慎、戒骄戒躁,主动创造条件和群众打成一片,沟通感情,增进了解,听取意见。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,局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针对问题认真整改。同时,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地参加支部的组织活动。班子要经常听取同志的意见和要求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 |